剛好有思考到這個問題,隨手記錄一下。


 

[問題] 股利影響綜所稅級距問題請教

引用文章:http://www.ptt.cc/bbs/tax/M.1338908009.A.820.html

作者uinea (是你 讓我的生活更精采)

看板tax標題[問題] 股利影響綜所稅級距問題請教
時間Tue Jun  5 22:53:24 2012
請問股利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稅影響課稅級距問題

我的薪資所得=750,000
股利收入=60,000
所有的扣除額=262,000(標準、列舉、薪資)
a.加計股利所得(稅率12%)
所得額750,000+60,000-262,000=548,000
548,000*12%=65,760

b.不加計股利所得(稅率5%)
所得額750,000-262,000=488,000
488,000*5%=24,400

如此一來,股利所得反而讓我的稅率跳了一個級距

即使我的ICA抵繳金額有20%以上 60,000*0.2=12,000

綜所稅還是要多繳65,760-12,000-24,400=29,350

請問我的想法是否是對的
就綜合所得稅上來說,是否應該不要參加除權息才是正確的

煩請解惑,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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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ebo11:完全錯誤@@ 綜所稅是超額累進 你多了營利所得 實際上只增
→ basebo11:加6360稅額(12000*0.05+48000*0.12) 若可扣抵稅額有12000
→ basebo11:會讓你可少繳5640元
→ basebo11:所有有些人會買高可扣抵稅額的股票節稅
→ basebo11:"超額"才累進"稅率" 原PO案例淨額為488000元 100年度第
→ basebo11:一級距500000元所得淨額為5% 所以60000股利所得加進去會
→ basebo11:造成所得淨額屬5%的增加12000元所得 12%的增加48000所得
→ basebo11:只是申報所中怕"超額累進"難懂 故以另種方式計算 也就是
→ basebo11:以所得淨額*及級距稅率-超額累進差額 的方式計算稅額


 


引用文章:
財政部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之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81/8467092641031813850

102年度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1 0-520,000        ×5%  -0
2 520,001-1,170,000  ×12% -36,400
3 1,170,001-2,350,000 ×20% -130,000
4 2,350,001-4,400,000 ×30% -365,000
5 4,400,001以上     ×40% -805,000


依照102年的公式計算一下。

含股利收入:
 所得扣抵扣除額:750,000+60,000-262,000=548,000
 所得稅:548,000*12%-36,400 = 29,360

不含股利收入:
 所得扣抵扣除額:750,000-262,000=488,000
 所得稅:488,000*5% = 24,400

所以股息收入造成需多繳交 4960 元的稅額。
但是股息有扣抵稅額,假設為20%,則可退稅:12000元。

所以本次仍可以參加除權息,12000 > 4960,可以額外抵稅 7040元。

 

但是扣抵稅額為5%的話,只可以退稅:3000元,仍需多繳交 1960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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