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開發票

> 銷售A客戶卻開立至B公司

 

參考文章:
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81/7023906427343766642

跳開統一發票應補稅處罰
     本局表示,營利事業常出現跳開發票之漏稅型態,即貨物交易流程由上游甲營業人銷貨與中游乙營業人,再由乙營業人銷貨與下游丙營業人,但甲營業人卻直接開立發票給丙營業人之行為,此種跳開立發票之行為,上、中、下游營業人均應補稅處罰。
     本局進一步說明,甲營業人未依規定給予實際交易對象憑證,應按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行為罰;乙營業人同時涉及漏進漏銷,其進貨未依規定取得憑證部分,應處以行為罰,另銷貨漏開統一發票及短報銷售額部分,應依規定補稅並處罰;丙營業人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除應就其不得扣抵憑證而扣抵銷項稅額部分追補營業稅外,並應依虛報進項稅額規定處罰,惟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該項憑證確由實際交易人所交付,且實際交易人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則免予處罰。
     本局呼籲,營業人應依法給予、取得及保存憑證,買進貨物或勞務時應取得實際交易人所開立之統一發票,以免違反相關稅法規定。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白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91


參考文章:
http://www.mricpa.com.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99033102
利用子公司逃稅 母子都罰

【經濟日報】

五區國稅局將在4月1日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國稅局特別鎖定營造廠、建設公司,查核是否利用小型關係企業,專開不實發票給母公司逃漏稅。如經查獲,母子公司兩家都會受罰。

副局長指出,五區國稅局都將在今年4月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不過,稅局過去一年發現,轄內不少大企業因行業特性無法取得進項憑證,特地設立小型關係企業,母子公司之間並無交易事實,卻取得小型企業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及虛報營業成本或費用,有些是用來分散營業收入,由小型企業代為開立發票逃漏稅捐,是今年國稅局特別要查核的營業稅逃漏類型。

國稅局去年發現,很多營建廠、建設公司或建築業者,因行業特性,進貨時不易取得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或是進貨時不要求拿發票,取得物料的價格成本較低,但若進貨未取得進項憑證,就不能當作費用扣抵,公司應課稅的所得額就變高,因此很多業者都成立多家小公司,專門替母公司開立發票。

副局長解釋,雖然成立小公司的目的是要替母公司節稅,但小公司本身仍要課5%的營業稅,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由於小公司只是專門用來開立發票,所以每年的營業額都會控制在3,000萬元以內,即可適用擴大書審制度申報公司營所稅,稅率也比較低,只要課5%。

副局長指出,國稅局今年鎖定利用母子公司交易逃漏營業稅,國稅局會針對兩家公司之間負責人相同、交易狀況頻繁、發票開得很集中、營業稅申報異常的公司選案查核。若母公司確有進貨事實,但取得不實的發票當作進項憑證,會因逃漏營業稅被補稅處罰;另一方面,子公司若無實際交易,只是用來開發票給母公司,也會因給與他人不實憑證被罰;雖然不會被取消擴大書審的資格,但國稅局會輔導業者註銷沒有實際營運的公司。

參考文章: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278906369.A.39B.html
:如果A公司把自己要開發票拿給B公司來開
: 可是A公司跟B公司是獨立公司
: 不是分公司,負責人也不同
: 這樣有無違法

如果是這種情形A、B兩家公司及收到發票的公司(簡稱C)都有罰則

如果"只是"跳開發票,罰則如下

A公司
該公司雖已開立發票,惟未依規定給予實際交易對象(C),仍應依
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按銷售額5﹪論處。

B公司
(1)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即A公司開立之發票),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
,按進貨總額之5﹪論處。
(2)銷貨給C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則應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
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或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未給與憑證總額處5﹪罰鍰
,擇一從重處罰。

C
(1)當C為一營業人時,向B公司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即B公司開立之發票)
,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按進貨總額之5﹪論處。
另外如果C將A開給他的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的話,還將涉及以非實際交易對象之發
票申報扣抵營業稅,應依規定補稅及處罰問題。
(2)當C為一般消費者時,尚無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之處罰。

BUT 如果牽涉到虛設行號就...

快吃飯了,提供幾個函令想了解的人自行GOOGLE囉 ^ ^
財政部760506台財稅第7637376號
財政部930517台財稅第0930450267號
財政部981207台財稅第09804577370號

題外話...檢舉虛設行號檢舉人還有獎金可領呢~

其他參考文章: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21000016KK0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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