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一年囉,今年要繳綜合所得稅了,查一下相關資訊 Orz
申報時間:5/1-5/31日
申報方式:
- 直接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或
- 就近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代收,也可以
- 利用郵寄方式,直接寄到戶籍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
- 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報,報繳稅網址為http://tax.nat.gov.tw,省時省力。
所得稅試算表: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taxcount1.jsp
http://www.ntak.gov.tw/ch/tax/ConsolidatedIncomeTAX.aspx?path=786
相關文章: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有很詳細的扣除額說明~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45076&ctNode=11175
人身保險費、醫療費、房屋租金 等等都可以抵免~
引用文章:http://www.htcpa.com.tw/tax/1484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均維持99年度之金額。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每人82,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 為123,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6,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2,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4,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
五、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級別 | 稅率 | 課稅級距 (單位:元) |
1 | 5% | 0~500,000 |
2 | 12% | 500,001~1,130,000 |
3 | 20% | 1,130,001~2,260,000 |
4 | 30% | 2,260,001~4,230,000 |
5 | 40% | 4,230,001以上 |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金額,納稅義務人於101年5月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99.12.27